关于交验毕业证书的通知
2004年入学的专升本新生,及迄今仍未交验专科学历证书的专升本2000-2003级所有的在读学生(含律函、高检系统和法律英才学生),请于十月一日之前将学历证书原件交到班主任处待以验证。若需转交、代交或邮寄的同学,之后请与班主任老师查实,以免证书遗失。
北京清华站 200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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