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律与实务高级研修班简介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公证人员的专业水平与综合素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精神,定于近期在清华大学举办“公证法律与实务高级研修班”,以期服务于司法公证人员的培养,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培训对象】
各级司法局主管领导、公证管理处负责人、公证处主任、公证员。按各省司法系统组班,也可跨省市组班。
【课程设置】
《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解析
公证实务概述、执业道德与纪律
公证程序规则,文书制作、案卷装订
与公证业务有关的民商事、涉外、涉台的法律法规专题讲座
【教学安排】
近期开课。在清华大学校内学习6天,统一组织赴校外调研考察3天。地方单位学员较多,也可组织老师赴当地授课。
【考核认证】
学员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结业综合报告。结业综合报告成绩合格者,由清华大学培训主管机关颁发“公证法律与实务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培训费用】
1.学习费用:3960元/人(参考价,含赴校外调研考察费用)。在校内学习阶段,学院统一安排住宿,学员食宿费自理。学员也可自行选择住所。在赴校外调研考察阶段,学院统一安排行程及食宿。
2.交费方式:以电汇方式,一次性全额将培训费汇至清华大学帐户: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镇支行 户名:清华大学 帐号:0200004509089131550
(请在汇款用途栏内注明“继教院公证法律与实务高级研修班”字样,并及时将汇款单(回单)的复印件传真至:010-62794638。)
司法培训中心
200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