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长高级研修班简介

 

为进一步拓展司法行政领导干部的理论视野,提高司法行政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的管理水平及创新能力,服务于我国高素质专家型司法行政领导干部的培养,服务于我国司法行政体制的建设与改革,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在与部分省市司法厅密切沟通交流的基础上,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特举办“司法局长高级研修班”。

【培训对象】

地市及区县司法局正、副局长,按省级司法系统组班,也可跨省市组班。

【课程设置】

倡导先进的培训理念,整合教育培训的优质资源,坚持面向对象需求的课程设置原则,采取模块化的课程组合形式,引入包括面授教学、座谈研讨、调研考察等灵活多样的培训环节,以期为各地市及区县的司法局领导干部提供最优质的培训课程。

课程设置包括时事政治、司法行政、公共管理、领导科学、人文修养(综合素质)、调研考察等基本模块,并可根据培训需要而对模块的具体构成、课程的总体设置进行调整。(课程设置示意,见后附)

【教学安排】

在清华大学校内集中学习15天(120学时),统一组织赴校外调研考察5天。地方单位学员较多,也可根据需要组织老师到当地授课。

【考核认证】

每组学员(4~5人/组)撰写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结业综合论文。结业综合论文成绩合格者,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司法局长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培训费用】

1.收费标准:6800元/人(参考价,含赴校外调研考察费用)。在校内学习阶段,学院统一安排住宿,学员食宿费自理。学员也可自行选择住所。在赴校外调研考察阶段,学院统一安排行程及食宿。

2.交费方式:以电汇方式,一次性全额将培训费汇至清华大学帐户: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镇支行    户名:清华大学     帐号:0200004509089131550

(请在汇款用途栏内注明“继教院司法局长班”字样,并及时将汇款单(回单)的复印件传真至:010-62794638。)

 

司法培训中心

                                                 2006年6月

 

附:

司法局长高级研修班课程设置

 

模块

课程名称

教师来源

时事政治

“十一五”规划的背景及要义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科学的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世界经济一体化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

中央党校

WTO背景下的中国与世界经济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司法行政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要义

清华大学法学院

行政法及行政复议法

清华大学法学院

行政规范化与依法行政

清华大学法学院

中国当代司法体制改革

清华大学法学院

社区矫治专题研究

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核心与前沿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危机管理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电子政务与政府管理创新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现代管理理念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领导科学

现代领导艺术

中国管理科学院领导科学研究所

领导心理学:压力管理及自我调适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人文修养

人文研究方法简论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课题研究与论文写作

清华大学法学院

中国文化与个人修养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参观清华校史馆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调研考察

举行报告、座谈、考察等培训环节。

 

    注:课程的具体设置,可根据培训单位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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