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长高级研修班简介
为进一步拓展司法行政领导干部的理论视野,提高司法行政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的管理水平及创新能力,服务于我国高素质专家型司法行政领导干部的培养,服务于我国司法行政体制的建设与改革,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在与部分省市司法厅密切沟通交流的基础上,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特举办“司法局长高级研修班”。
【培训对象】
地市及区县司法局正、副局长,按省级司法系统组班,也可跨省市组班。
【课程设置】
倡导先进的培训理念,整合教育培训的优质资源,坚持面向对象需求的课程设置原则,采取模块化的课程组合形式,引入包括面授教学、座谈研讨、调研考察等灵活多样的培训环节,以期为各地市及区县的司法局领导干部提供最优质的培训课程。
课程设置包括时事政治、司法行政、公共管理、领导科学、人文修养(综合素质)、调研考察等基本模块,并可根据培训需要而对模块的具体构成、课程的总体设置进行调整。(课程设置示意,见后附)
【教学安排】
在清华大学校内集中学习15天(120学时),统一组织赴校外调研考察5天。地方单位学员较多,也可根据需要组织老师到当地授课。
【考核认证】
每组学员(4~5人/组)撰写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结业综合论文。结业综合论文成绩合格者,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司法局长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培训费用】
1.收费标准:6800元/人(参考价,含赴校外调研考察费用)。在校内学习阶段,学院统一安排住宿,学员食宿费自理。学员也可自行选择住所。在赴校外调研考察阶段,学院统一安排行程及食宿。
2.交费方式:以电汇方式,一次性全额将培训费汇至清华大学帐户: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镇支行 户名:清华大学 帐号:0200004509089131550
(请在汇款用途栏内注明“继教院司法局长班”字样,并及时将汇款单(回单)的复印件传真至:010-62794638。)
司法培训中心
2006年6月
附:
司法局长高级研修班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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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 |
课程名称 |
教师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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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政治 |
“十一五”规划的背景及要义 |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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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的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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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一体化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 |
中央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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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背景下的中国与世界经济 |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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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要义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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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及行政复议法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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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化与依法行政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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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司法体制改革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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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治专题研究 |
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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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
公共管理核心与前沿 |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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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管理 |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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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与政府管理创新 |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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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管理理念 |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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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科学 |
现代领导艺术 |
中国管理科学院领导科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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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心理学:压力管理及自我调适 |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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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修养 |
人文研究方法简论 |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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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与论文写作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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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与个人修养 |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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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清华校史馆 |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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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考察 |
举行报告、座谈、考察等培训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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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课程的具体设置,可根据培训单位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