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突发情况处理

  一. 证件不全。如果考生入场时不能提供所需的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应要求考生所在学习中心开具身份证明,凭此证明可以允许考生入场考试,同时要求考生在下场考试入场时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 试卷数量不足。监考员打开试卷袋时发现其中试卷等材料数量与试卷袋封面所列数量不一致时,应马上报考点主考。如果实际试卷数量少于标明数,但能满足本场考试考生的需要,则继续进行考试;如果实际试卷数量满足不了考生的需要,可以将试卷复印后进行考试。复印须由2名考试工作组成员在场时完成。因复印而耽误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考试结束时按实际耽误时间顺延。
  三. 考生相关信息不准。考场上发现考生照片、学籍号或姓名等相关信息有疑问时,应尽速向主考报告,及早查明情况。如属写错学籍号、姓名的应当众给予口头提醒;如属考生替考、换考,应及时按舞弊考生处理。
  四. 考生填错自然信息。监考人员发现考生错填考生自然信息内容时,应当众要求考生纠正,切忌用手在考生试卷上指点或暗示;对考生选择题填涂质量(如填涂黑度不尽一致等)监考人员不得示意,不得做任何评论。
  五. 考生将答案写在试卷上。如果监考人员发现考生将答案写在试卷上,而不是写在答卷上,应立即提醒考生,并要求考生改正。同时提醒全体考生,答案一定写在答卷上,写在试卷上无效。
  六. 考生生病。考试过程中考生生病,须请示考点主考,在半小时内可恢复考试者可按休息时间顺延,超过半小时的应说服考生停考,如考生仍要坚持考试,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半个小时。
  七. 考试中间上厕所。开考30分钟后,考生可以上厕所,但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并禁止再入场继续考试。为避免由此产生的误解和不愉快,监考人员在考试正式开始前应向学生说明这一点,并提醒学生在开考前上厕所。
  八. 提前退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允许考生提前出场。考生须将试卷、答题卷等所有考试资料交给监考人员后方可出场。
  九. 作弊处理。考试过程中(除听力考试外),监考人员应严格监控考场秩序,如果发现作弊现象,立即将试卷收回,并将相关考生信息填写在“考场记录单”上。
  十. 试卷和答题卷更换。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提出更换试卷的要求不能给予满足,遇特殊情况必须请示考点主考,但因更换试卷所损失的时间一律不予补偿。考生提出更换答题卷的要求一律不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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