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课程名称: |
法理学 |
学时: |
48 |
| 适用对象: |
法学类专业研究生 |
预备知识: |
法学基础知识 |
| 教 材: |
《法理学》 张文显(主编) 法律出版社 1999年7月。 |
| 参 考 书: |
1.《法理学》 沈宗灵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4年7月
2.《法理学教程》 孙国华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4年8月 |
| 阅读文献: |
1.《西方法律思潮源流论》 吕世伦主编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3年8月
2.《法律学——法哲学及其方法》 (美)E.博登海默著 华夏出版社 1987年
3.《法理帝国(美)德沃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6年1月
4.《法理学问题》(美)波斯乃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年7月 |
| 教学目标: |
通过各章节的学习,训练对于法的现象进行宏观、抽象思辩的能力;理解和掌握法理学的主要内容;培养较好的法学理论素质,奠定坚实的理论研究功底。 |
| 内容简介: |
法理学是法学的理论基础课,它以宏观、抽象的思维方法对法律现象进行理论思辩。其主要内容为:法的本体部分,包括法的概念、本质及起源等;法学基本范畴,包括权利、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法律价值部分,包括秩序、效益、自由、平等;宏观法律运作部分,包括法的制定、实施、法律解释、推理等;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部分,包括法与经济、政治、道德、科技、教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