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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
教学教务管理细则 |
一、培养目标
1.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 掌握本学科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现状和发展方向;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3. 所获课程学分可以累计,并用于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详细申请方法及要求参见本细则第十三条)。
二、招生专业
目前招生的专业包括:企业管理、民商法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教育经济与管理
三、入学条件
1. 主要面向具有大学文化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条件通过远程方式坚持学习者,均可报名。
2. 研究生课程进修的外语教学目前只开设英语,故暂不招收英语以外的小语种学员。
3. 欲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报名学习的条件为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申请硕士学位的专业领域或相近专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做出一定成绩。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原则上招收大学本科为相关专业者。相关专业指计算机、电子、自动化等弱电专业。对于非相关专业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时,须通过三门计算机专业本科课程的考试,具体科目可以从“计算机组成与系统结构”、“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结构”、“C语言程序设计”四门课程中任选三门。补修课程科目将根据学科发展适时作出调整。
四、报名、注册
1. 报名手续:报名者应到设在当地的清华远程校外教学站或清华大学总站报名并填写《清华大学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学员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及三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欲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者,还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 清华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各校外教学站应按清华大学的规定组织学员报名注册,在规定时间内按清华大学指定方式和格式将学员报名材料报送清华大学,并指导学员在网上完成修改学籍信息、交费、选课以及选订教材等操作。
3. 新学员网上学籍信息添加
(1) 新学员学籍材料上报及保存
①上报材料: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的新生信息为《清华大学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学员注册登记表》(网络学堂【下载专区】\【招生报名用表】)所含的全部信息。
邮寄的相关报名材料包括:学员用黑色碳素笔亲笔填写并在相应位置粘贴一寸彩色照片的“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远程)学员登记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一吋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教学站、姓名),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②保存材料:各校外教学站按照清华大学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建立完整的学员档案材料,其内容包括:学员注册登记表,学员身份证、大学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选修课程及成绩纪录等。所有材料应妥善管理,以作为清华大学和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检查、审核的依据。
(2) 添加新学员学籍
由总站管理员或校外教学站管理员按学员报名材料信息在“清华网络学堂”进行研究生学籍信息录入。
(3) 新学员修改学籍信息、设置密码、在线存款
新学员学籍信息录入后,教学站点登录“清华网络学堂”页面,在“教务管理”/“学生管理”/“学籍确认情况导出”中导出新学员学号,将系统生成的学号通知学员,学员即可用学号和身份证号(现役军人用军官号)登录网络学堂网页。
进入新生界面后,学员可如下操作:1)点击【学籍信息】按钮,可查看自己的各项信息,如有错误,可点击该页面下部【修改学籍信息】按钮,进入修改界面进行修改,修改后点击该页面下部【提交】按钮予以确认;2)点击【修改密码】按钮,可以修改自己的登录密码(如果不修改,系统默认的密码为“123”);3)点击【在线存款】按钮,可以进行通用账户和资料账户的在线存款操作。进行在线存款操作,需使用已申办网上银行业务的牡丹卡(网上银行业务可在网上银行页面上直接申请)。对于密码设置过于简单(如“123”,“12345”,“123456”,“111”,
“222”等)的牡丹卡,网上银行会拒绝服务。学员进行“在线存款”操作后,应在“新生登录处”登录,验证通用账户和资料账户的金额无误、操作成功。
学员按要求在网上存入足够的费用(报名费100元/人)后,学籍方可被总站确认。之后,学员即可以学号作为用户名,输入密码后(密码为点击“修改密码”后自己设置的密码,如学员未设置密码,则使用系统默认的密码“123”)登录清华大学网络学堂进行选课等项操作。
五、选课、选课确认、交费
1. 学员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根据每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开设的课程,结合自己的学习安排自行在网上进行选课操作。选课时,系统会根据以往纪录自行判断“正常”或“重修”,并提示已选课程所需的费用和通用账户余额;如余额不足,学员可根据提示在通用账户中补足金额。学员网上选课后,即可获取所选课程的部分网上学习资源。在规定时间,清华大学将对学员的选课进行“选课确认”,系统根据学员选课的时间先后顺序扣除学员通用账号中的学费;如果学生账户上无足够的钱款,则其课程无法得到确认。选课确认后,系统自动关闭选课、退课窗口,学员不能再进行选课、退课操作。经选课确认的课程不能退课。选课确认结束后,经过确认的选课将继续提供各种学习资源和学习服务,未经确认的选课将被清除。
2. 课程学习按学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参考当年的招生简章。
六、教学环节
1. 课程发送和接收
清华大学远程教育主要用下列几种方式向校外教学站和学生传送课程:卫星直播、IP数据广播、VCD光盘、CD-ROM光盘课件、当地的有线电视网络和网络课堂。每学期各
门课程的具体传送方式见各学期教学执行计划。非直播课程将用IP数据广播播出并根据教学需求安排适量的直播辅导课,校外教学站应将本站需要的IP数据广播课程和直播辅导课按时接收下来,以方便学员随时点播学习;卫星直播课程一般安排在业余时间,如在工作时间播出,要求校外教学站按时录制后在业余时间给学生播放,校外教学站播放时间与卫星直播时间相差一般应不超过一周。
2. 课程辅导和组织
远程辅导答疑:由清华大学远程教育任课教师负责。采用卫星双向视频会议系统、ISDN双向视频会议系统和电话进行交互答疑,或通过“清华网络学堂”进行网上答疑。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需要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组织实施实时双向、多向交互讨论、答疑,校外教学站应充分利用本站技术条件,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学生应坚持经常登陆网络课堂,随时关注所学课程各种信息,在“答疑讨论”栏目提出问题,积极参与课程讨论。对于学生在网络课堂提出的问题清华大学远程助教一般应在两天内予以答复。
3. 作业及提交
清华大学任课教师根据各课程的教学需要布置并负责批改作业,作业的具体要求和批改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每学期初清华大学远程教育部和任课教师将分别在网络学堂和教师工作室公布提交作业的方式,校外教学站应督促、协助学生提交作业。一般提交方式有两种:
(1)通过邮局 校外教学站将本站点的同一科目的作业统一收齐,并在规定时间内邮寄给相应的收件人。邮寄时邮包上需要注明专业、课程,并特别注明“作业”字样,如果分批邮寄,还需注明“第×批”。此外,邮包内应附学生交作业清单,并在站点备份,以供日后查询。不允许学员单独邮寄作业,学员单独邮寄的作业将不计成绩。
(2)通过网络学堂 学生通过网络学堂个人学习主页在截止日期前以电子文本形式提交作业,系统将自动记录和显示学生交作业情况。
七、学习资料订购
每学期开课的同时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在“网络学堂”公布相应课程的指定教材、参考书目、CD-ROM光盘课件等的明细和价格,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相关部门提前进行各种教学资源的准备工作。
所有课程均有CD—ROM光盘课件:非直播课程的光盘课件开学时即可提供,但直播课程课件需在开课约一个月后方能陆续提供。各门课程的CD—ROM光盘数不等,通常为2-4张。CD—ROM光盘按成本价收取费用,学员可自愿订购。
课程的指定教材(正式出版物或专用讲义)、参考书等学习资料,由清华大学提前组织统一采购和提供。
指定教材、参考书、CD-ROM光盘课件等学习资料均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从“网络学堂”系统平台自主订购,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根据“网络学堂”系统平台导出的订购信息准备各种资料并邮寄到各校外教学站。学生选课后可在“网络学堂”浏览所选课程的资料和价格明细,选择和订购需要的资料。订购确认前(系统提示“已发货”前),学生可以退货,一旦“已发货”,则从学生个人帐号上扣缴相应的款项。超过资料订购期限,将终止订购。校外教学站应随时浏览、掌握本站学生学习资料订购情况,督促学生及时订购,并统计本站学生各种资料订购的最终情况,尽早准确地将资料分发给学生。
八、考核、成绩
1. 每学期考试前,学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所选的已确认的课程进行考试确认,方可取得考试资格并获得课程成绩。
2. 已进行考试确认而未参加考试者视为“缺考”。缺考学员必须重修该课程并交纳重修费用。
3. 再次选修已参加过期末考试的课程,须按重修选课并依规定交纳重修费用。重修课程考核按当学期该课程的考核要求进行。重修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每门课程成绩按最后一次重修取得的成绩记载,重修取得的成绩在备注栏中注明“重修”。
4. 对于应参加期末考试的课程,因各种原因未能进行考试确认的,相应课程将被视为“缓考”。
5. 每门课程只允许缓考一次。办理了缓考的学员可以在下一次开设该门课程选课时选择重修(需交纳重修费),或直接在考试确认时选择重考(不需交纳费用)。缓考课程成绩按重修或重考后的成绩记载,备注栏中无“重修”标注。如下一次开课时未选择重修或重考,以后必须重修此课程。
6. 对于不进行期末考试、仅以平时作业或论文成绩评定最终成绩的课程,考试确认时,学员也应自主进行考试确认。未做考试确认者,视为“缓考”;已做考试确认但全部作业或论文均未按要求提交者,视为“缺考”。
7. 考试确认结束后, 远程部将由系统根据最终考试确认情况自动生成“组考表”和“试卷分装表”及时予以公布。各教学站于网上公布之日起7日内将确认无误的“试卷分装表”和“组考表”寄回清华大学。所有上报的表格要求书面打印并经站点负责人签字盖章。
8. 对于异地借考,要求借考教学站必须有该生需要借考的考试科目,否则不得借考。校外站应在考试确认期间和借考教学站联系,并告知借考学员的信息,由借考教学站将借考学员、考试科目等信息上报清华大学备案。
9. 在成绩公布日,校外教学站可通过网络学堂“教学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中查看本站学员的作业成绩、考试成绩及课程成绩。学员可在浏览个人信息中查看自己的课程成绩,在作业管理中查看自己的作业成绩。
10. 每学期成绩公布后,如对成绩有异议,学员个人应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自行提交成绩查询申请表,逾期将关闭网上提交系统,总站不再接受查询。教学站可以在教学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中浏览本站学员的成绩查询情况。清华大学依据成绩查询申请表对成绩进行复核,复核后结果学员和站点均可在网上查询到。成绩查询具体时间见每学期通知。
11. 办理结业证书的学员可在上网提交办理结业证书申请的同时,最后一次对有疑问的成绩提请查询。
九、转站和转专业
1. 学员可以申请办理转站,转站不改变学员学号和所选学的课程。办理转站手续需有本人申请及相关证明,经转出站及接受站获准后,方可转站,并由接收站上报清华大学备案。转站申请在每学期选课确认前15个工作日寄达清华大学,逾期不再进行转站操作。转站后的学费按转入站标准收取。
2. 学员可以申办转专业,转专业不改变学员学号。办理转专业手续需有本人申请及相关证明,经清华大学批准后方可做相应关系的转换。办理转专业学员的学籍有效期限和学习期限不变。转专业申请在每学期选课确认前15个工作日寄达清华大学,逾期不再进行转专业操作。转专业后的学费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十、结业证书
1. 学员可根据自身条件及学习情况选择如下结业方式:
① 四年内完成研究生课程进修教学计划中单科或部分课程,考试合格者,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② 四年内完成研究生课程进修教学计划中3/4学分以上的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③ 四年内完成研究生课程进修教学计划全部课程并取得学分且具有学士学位者,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共同签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另外,符合相关规定者,可以同等学力申请清华大学或合作院校的硕士学位(相关标准参见《清华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及合作院校的有关规定)。
注:如果学员入学时选择不申请学位,考核、收费等未按申请学位的标准执行,则只能以第①、②两种方式结业,获得继续教育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
2. 每学期办理一次结业证书,由学员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自行提出申请,同时将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提交校外教学站,校外教学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在“教务管理”\“学生管理”\“研究生结业照片提交模版”中下载照片模版,将办理结业证学员的一张照片对应模版上的学号、姓名粘贴好,将另一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按模板上学员的顺序排序一并上报清华大学。办理各类结业证书的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
3. 办理结业证学员范围:已经进修完某专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员或进修了部分课程且成绩合格但不准备继续学习的学员。在读学员一律不办理结业证书,已经办理了结业证书的学员如果继续学习需要另外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报名费。
4. 清华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学员的学籍有效期为5年。学员报名学习后,应在1~4年内完成相关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在5年内提出办理结业证书。入学超过5年者,视为学习结束,不能再在清华网络学堂进行任何操作。
十一、成绩单办理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为结业学员免费办理一份成绩单和结业 证书。正在进修的学员和丢失成绩单、已结业的学员办理成绩单和有关证明,按以下办法执行:
1. 在学学员凭学员证复印件、已经结业学员凭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申请办理。
2. 办理时间:收到申请之后7个工作日内以挂号信寄出,加急件按收到申请之后2个工作日内以特快专递寄出。
3. 不办理英文成绩单。
4. 收费标准(包括挂号信邮寄费): 30元/份,加急另付20元。
十二、学员证、结业证丢失的处理
1. 学员证丢失可以重新办理。教学站点在每学期开学后六周内,提交需补办证件的学生的照片及相关信息,并按相关规定收取补证费。过此期限,下学期相同时间再予受理。
2. 结业证书遗失不予补发,但可以补办结业证明书。补办结业证明书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相关规定交纳办证费:
(1) 个人申请
(2) 个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3) 正身免冠照片1张
(4) 结业证书复印件
如请他人代办,须同时附委托书一封。
办理时间:收到申请材料后 7个工作日内以挂号信寄出。
十三、有关学位申请
1. 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属于非学历教育,不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各专业可通过远程学习,累计学分,用于同等学力申请清华大学或与清华大学合作院校的硕士学位,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或各合作院校的实施细则。
2. 远程教育采用弹性学习年限。每个专业的研究生课程一般在一年内播完,学员在1-4年内完成相关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则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有效。
3. 学员考试作弊,不论其情节与本人态度如何,该课程成绩一律以“0”分计,并取消其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4.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学习要求
欲取得学分以同等学力申请清华大学或与清华大学合作院校的硕士学位,学员需参加清华大学每学期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
欲以同等学力申请清华大学硕士学位,学员还应:
①按规定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通过相应考试;课程考试如有不及格,允许重修一次,但重修门数不得超过2门,每门重修次数不得超过1次,否则申请无效。
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位课程平均分数在70分以上。
③2004年春季学期以后入学者,各专业均有两门指定课程须参加清华大学校内研究生的同堂同卷考试。
5.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2002年春季学期及以后入学参加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的学员,必须在参加课程学习满一年后,方有资格报名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英语和学科综合),并在四年内(从开始进修第一门课程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发放准考证、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事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根据报名程序要求,欲参加以上考试者,需按要求在请华网络学堂在线完成《统考申请》的填写,并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提示》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同学士学位复印件一并交所属教学站。各地教学站汇总学员交来的资格审查材料,按网上下载的申请统考学员名单顺序排序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清华大学。清华大学审查盖章后,将审查表返回校外教学站。经清华大学审查通过者方可办理报名手续。一般每年1月进行资格审查,3月份报名,5月份考试。资格审查的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当年通知。
如国家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的程序和要求有新的变化,清华大学将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
6. 清华大学相关学位分委员会每年一次对完成全部课程的研究生课程进修人员的成绩进行认定,通过成绩认定的学员名单将在清华网络学堂公布。
7. 学员申请清华大学硕士学位时,先到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部登记。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学位分委员会成绩认定名单对学员加以确认,通过成绩认定的人员填写《进修资格申请表》,由继续教育学院出具学员已经填写表格的证明,学员持继续教育学院出具的证明到清华大学学位办办理学位申请手续(每年9月)。学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其他事宜按照清华大学学位办及学位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内容详细参见《清华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
8. 学员在课程进修期间,若正式考取了清华大学研究生,经清华大学研究生院认定后,其部分进修课成绩继续承认有效。
9. 目前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达成协议,可以进行学分转移的院校有:云南大学、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北京工商大学。
具体各院校的实施细则可参考:清华网络学堂/学员通道/学生手册--研究生课程进修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指导。各院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规定请咨询各院校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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