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学员以同等学力在
南京工业大学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步:资格审查
  学员向南京工业大学提出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清华大学的推荐材料及成绩单
  由学员填写到南京工业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的书面申请表(一式两份)给清华大学校外教学站,由校外教学站寄清华大学远程教育部(信封背面注明到南京工业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此表经清华大学远程教育部核实签署意见后与成绩单一同作为推荐材料直接寄送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清华大学推荐到南京工业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范围为:已经按清华大学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教学计划完成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学员本人研究成果材料
  能够表明申请人在工作中取得成绩的材料,如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成果、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等。论文、专著等附有目录和首页的复印件,成果、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
三、有关证书
  学员的学士学位证书;大学毕业证书;全国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和专业综合考试的合格证书;
以上二、三类材料由学员直接交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进行审查。


第二步:提出申请
  经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审核合格的学员,由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通知学员到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办理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手续。

第三步:安排做论文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受理后,按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例,安排导师指导学员完成论文工作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并收取相关费用。
学员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向南京工业大学交纳报名手续费和资格审查费(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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