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满足信息化社会广大在职人员接受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加强高校之间的合作,构建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共同为国家培养更多高层次人才,清华大学与太原理工大学签署了《关于“合作培养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协议书》。根据协议精神,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正常规范操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太原理工大学接受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规定和太原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申请的相关条例,太原理工大学可接受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为:
1.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申请硕士学位的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工作中做出成绩。
2.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总学分不少于32。
3. 申请硕士学位者应在论文答辩前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已被采用即将公开发表一篇或一篇以上与其硕士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申请人应是该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
4. 通过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
5. 完成学位论文工作,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且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二. 太原理工大学可接受清华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学员申请硕士学位的专业
太原理工大学目前拥有41个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可接受清华远程教育课程进修学员在“管理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两个专业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三. 课程及学分承认方式:
1. 太原理工大学承认申请人在清华大学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时所通过的课程学习及获得的学分。以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所获得的学分没有时效限制。
2. 太原理工大学有权要求申请人继续完成部分课程的学习,以满足太原理工大学对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分要求和学位论文工作的要求。
四. 清华大学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学员可在太原理工大学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时学员必须出具远程教育站点的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的有效期限为4年。
五. 申请学位的具体步骤:
1.申请人填写《清华大学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学员以同等学力在太原理工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
2.清华大学远程教育部核实并签署意见后连同学员在清华远程所修课程成绩单一起作为推荐材料直接寄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部。
3.由太原理工大学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安排指导教师、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论文答辩按《太原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4.受理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4月和9月。
六. 有关费用收取标准:
1.课程补修 250元/学分
2.申请硕士学位费用 9000元
包括:实验费、导师费、资料费、论文答辩费、学位申请费等。
七、咨询电话:0351-6010370
附:清华大学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学员以同等学力在太原理工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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