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何时提交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材料?
对于远程教育学员来说,课程成绩四年内学完有效。根据国家及我校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有关年限的规定,从开始进修研究生课程到正式提交论文申请硕士学位时止,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即对于2000年秋季学期及2001年春季学期开始学习的学员,2005年9月是最后一次申请硕士学位的机会,2006年9月将不再受理这些学员的学位申请。其它学期入学的学员依此类推。
14、一般清华大学何时受理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
清华大学学位办一般每年9月1~25日(节假日除外)受理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的申请材料。一年仅此一次。
15、提交了申请硕士学位的材料后,还要参加考试吗?
对于2003年秋季学期及以前入学的远程学员,以同等学力申请清华大学硕士学位者,在每年9月提交了申请材料后, 11月底~12月初参加由各开课院系组织的综合考试。通过的学员才有机会进行最后的答辩。
2004年,各专业的综合考试科目如下(每年各专业的考试科目可作适当调整):
企业管理:管理经济学、财务管理、运筹学;
民商法学: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学、法理学;
计算机应用技术:组合数学、高等计算机系统结构。
对于2004年春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远程学员,欲以同等学力申请清华大学硕士学位者,各专业均有两门课程必须参加清华大学校内的同堂同卷考试。这些学员不需要参加每年11月底~12月初由各开课院系组织的综合考试。
16、全国统一考试的合格证几年有效?
对于2001年秋季学期及以前入学的学员,全国统一考试的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例如:如果参加2002年5月的统考并通过,合格证书有效期至2005年9月为止。
对于2002年春季学期及以后入学参加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的学员,必须在课程进修满一年后,方有资格报名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并在四年内(从开始进修第一门课程始)通过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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