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及《清华大学关于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办法》,清华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须遵循如下规定:
一、申请硕士学位基本条件
1、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并在获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方有资格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
2、已按规定在四年内完成相关学位分委员会制定的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通过相应考试、修满规定学分;并获得继续教育学院和研究生院共同签发的结业证书。
3、自2004年春季学期开始,新入学学员欲以同等学力申请清华大学硕士学位者,各专业均有两门课程必须参加清华大学校内的同堂同卷考试,通过后方能获得相应学分。
4、课程进修结业后2个月至半年内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成绩认定,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①学员从事的工作必须与所申请学科相关。
②大学本科所学专业为非相关专业者,在办理硕士学位申请手续前,须按学位分委员会规定补修有关本科课程,且成绩合格。
③研究生课程考试如有不及格,允许补考一次,但补考门次累计不得超过2门次。如补考后仍有不及格或补考门次累计超过2门次,则本次申请无效;
5、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2002年春季学期及以后入学参加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的学员,必须在课程进修满一年后,方有资格报名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并在四年内(从开始进修第一门课程始)通过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全国统一考试每年3月报名、5月考试,具体时间及要求见当年通知)。
二、硕士学位论文指导
在成绩认定通过后,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1、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自行完成,在正式提出学位申请并经专家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所申请学科指定一位导师指导完成论文的最后修改。
2、如申请人自行完成学位论文确有困难,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协助与有关学科联系,聘请导师以科研合作方式指导。指导及合作内容、经费等通过协商确定。
3、硕士学位论文书写要求见《清华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书写指南》。
三、正式申请硕士学位
从开始进修研究生课程到正式提交论文申请硕士学位时止,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过期所有成绩无效。
1、每年9月1日至25日(休息日除外),学员先带两张一寸照片到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部登记。然后持如下材料到清华大学学位办公室办理学位申请手续,交纳报名费100元和资格审查费1000元,同时领取《清华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
(1)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申请学位的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由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并盖公章;
(4)由继续教育学院和研究生院共同签发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经清华大学学位办审查批复的《清华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进修资格申请表》;
(6)《清华大学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
(7)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5份;
(9)申请期间应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至少应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正式录用函(正式录用函需附文章原文1份)。核心期刊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所收录的期刊,可到校图书馆查阅或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办公信息网”查询。
(10)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如科研报告、工程设计、发明、专利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10月15日之前,申请人将《清华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返回校学位办。
3、11—12月,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对于2003年秋季学期及以前入学的远程学员,资格审查小组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审定:(1)综合考试、面试等(具体时间由各接受院系确定);(2)对申请人从政治思想、课程学习、论文水平及大学本科基础几个方面和进行全面审定。
对于2004年春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远程学员,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专家推荐书等,从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包括本科基础、研究生课程学习、外语水平、学位论文水平及实践能力)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全面审定。
4、12月底以前,校学位办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本人。
5、通过资格审查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书面通知要求,向清华大学研究生院交纳学位申请费(参照当年收费标准)。未按时交费者,此次申请无效。
6、如资格审查未通过, 则本次申请无效。从资格审查不通过之日起,需间隔三年后我校才能受理其学位的再次申请,前次申请时已获得的研究生课程成绩一律无效。
四、学位论文答辩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申请人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申请学位的学科核心期刊正式发表1篇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录用函无效)。如果是在清华大学导师指导下完成的论文,作者单位应署名清华大学。
2、通过资格审查后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
3、论文答辩时间参照各院系在校研究生答辩时间,申请人应与申请学科所在系(院)业务(教学)办公室随时保持联系。
4、答辩申请过程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答辩指南》(网址:www.tsinghua.edu.cn/招生信息/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
五、学位审批
答辩通过后,与在校研究生一同按照学位审批程序进行学位审批(每年冬季、夏季二次审议学位)。
六、申请硕士学位材料归档
1、全套材料交系(院)业务(教学)办公室整理后与在校研究生一同归档。
2、《清华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批材料》寄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七、其他事项
1、清华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收费标准以当年收费标准为准。
2、如国家对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有新规定,或学校对在校研究生有新要求,则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时,必须按新规定办理。
3、本规定解释权归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04年2月
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参考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按申请学位当年的标准执行。
1、报名手续费100元
2、资格审查费1000元
3、学位答辩申请费4500元
合计: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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