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云南大学与清华大学签署的《关于“合作培养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协议书》的内容,为保证这项工作能够正常开展,规范操作,特制定《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以同等学力在云南大学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1. 清华大学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学员修满清华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的相应专业全部学分,可以同等学力在云南大学对应专业申请硕士学位。
2. 前来申请学位的学员须持有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和继续教育学院联合颁发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并持有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推荐材料以及本人研究成果材料。同时,应具有学士学位且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已经通过全国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和专业综合考试合格的学员,同时提交合格证。上述材料须于每年二月或八月底以前送达云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清华部。
3. 云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将学位申报材料汇总后,报云南大学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按《云南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要求,对申请学位的学员进行资格审查。
4. 对经云南大学研究生部审核合格的学员,由云南大学研究生部通知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学员成绩单及学籍档案材料直接寄送云南大学研究生部学位办,并按云南大学制定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例,安排导师指导学员完成论文工作和学位答辩工作,并收取相关费用。
5. 咨询电话:0871-5035360,传真:0871-5031325
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交验材料清单(下载)
云南大学研究生部
二00五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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